2016级学生转专业通知
时间:2017-04-10
根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同济教[2016]54号),本次转专业(方向)安排如下:(以下专业均指专业(方向))
一、 时间节点安排(请务必注意时间安排,尤其是报名及确认时间,错过时间等同于放弃)
二、本次转专业相关规定如下:
1.本次转专业限2016年入学、2015年入学后就读外语强化班,或2015年入学后休学复学后现在校的2016级学生。
2.艺术类、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互转。
3.外语类保送生只能在外国语学院进行转专业。
4. 按提前批招生录取的学生不能转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中的上海生源)。
三、转专业报名规则及注意事项
1.教务处联系电话65983963。
2.请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密码,请经常关注4m3.tongji.edu.cn公告栏中的相关通知。
3.报名时请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联系方式,以方便学院联系。
4.每个同学能同时报三个专业,每个专业可选择高考成绩或考核成绩方式报名。
转专业报名路径:登录4m3.tongji.edu.cn→我的学籍→转专业申请
5.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各专业的招收、选拔条件,如绩点要求、课程修读状况等要求,以免不符合要求而浪费机会。
6.按高考成绩方式报名仍需参加学院的选拔考核,由学院择优录取。按高考成绩方式报名的规则如下:
(1) 学生转专业报名时的高考成绩是指学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我校招生章程规定进行调整后的成绩(我校专业录取时,对投档成绩中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我校最多认可20分(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认可10分);不认可未经我校选拔确认的体育、艺术加分)。
(2) 我校在各省市各专业高考录取最低分之间无可比性,所以学生只能把自己的高考成绩与我校在其所在省市其他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比较(且同招生类型同科类),跨省市分数无可比性。
(3) 保送生因无高考成绩不能以这种方式报名。
(4) 不能转入我校在其所在省市2016年没有招生计划的专业。
(5) 文科、理科分数无可比性。(例如:理科高考生不能与其所在省市在我校录取专业的文科录取分数相比较)
(6) 设计学类、动画两个艺术类专业在同一省内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录取成绩有可比性,可以按照高考成绩方式提交转专业申请;其他艺术类专业之间因专业考试科目不同所以录取成绩无可比性,不能按照此种方式申请转专业。
(7) 自主招生、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参照所在省市普通一批本科的专业录取分数。
(8) 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因录取成绩与各省无关联,不可按照高考成绩转专业。
四、转专业考核、预录取及确认规则
1.在规定的时间内,学院开展选拔预录取工作,获取专业预录取资格的学生才可以进行录取确认;
专业预录取的学生数可以大于专业招收计划数也可以小于专业招收计划数;大于专业招收计划数预录取的学生不一定最终一定会录取
一、 时间节点安排(请务必注意时间安排,尤其是报名及确认时间,错过时间等同于放弃)
4月12日8:00 - 4月21日8:00 | 报名 |
4月22日8:00 - 5月7日8:00 | 各学院选拔并公示预录取排名名单; |
5月8日12:00 - 5月10日8:00 | 有预录取资格的学生进行第一次确认 |
5月10日12:00 - 5月11日8:00 | 查看第一次确认结果; 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第二次确认 |
5月11日12:00 - 5月12日8:00 | 查看第二次确认结果; 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第三次确认 |
5月12日12:00 | 查看第三次确认结果 |
5月15日 - 5月21日 | 公示各专业录取名单 |
5月22日 - 5月28日 | 教务处将录取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
5月29日 - 6月2日 | 教务处为录取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
二、本次转专业相关规定如下:
1.本次转专业限2016年入学、2015年入学后就读外语强化班,或2015年入学后休学复学后现在校的2016级学生。
2.艺术类、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互转。
3.外语类保送生只能在外国语学院进行转专业。
4. 按提前批招生录取的学生不能转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中的上海生源)。
三、转专业报名规则及注意事项
1.教务处联系电话65983963。
2.请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密码,请经常关注4m3.tongji.edu.cn公告栏中的相关通知。
3.报名时请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联系方式,以方便学院联系。
4.每个同学能同时报三个专业,每个专业可选择高考成绩或考核成绩方式报名。
转专业报名路径:登录4m3.tongji.edu.cn→我的学籍→转专业申请
5.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各专业的招收、选拔条件,如绩点要求、课程修读状况等要求,以免不符合要求而浪费机会。
6.按高考成绩方式报名仍需参加学院的选拔考核,由学院择优录取。按高考成绩方式报名的规则如下:
(1) 学生转专业报名时的高考成绩是指学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我校招生章程规定进行调整后的成绩(我校专业录取时,对投档成绩中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我校最多认可20分(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认可10分);不认可未经我校选拔确认的体育、艺术加分)。
(2) 我校在各省市各专业高考录取最低分之间无可比性,所以学生只能把自己的高考成绩与我校在其所在省市其他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比较(且同招生类型同科类),跨省市分数无可比性。
(3) 保送生因无高考成绩不能以这种方式报名。
(4) 不能转入我校在其所在省市2016年没有招生计划的专业。
(5) 文科、理科分数无可比性。(例如:理科高考生不能与其所在省市在我校录取专业的文科录取分数相比较)
(6) 设计学类、动画两个艺术类专业在同一省内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录取成绩有可比性,可以按照高考成绩方式提交转专业申请;其他艺术类专业之间因专业考试科目不同所以录取成绩无可比性,不能按照此种方式申请转专业。
(7) 自主招生、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参照所在省市普通一批本科的专业录取分数。
(8) 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因录取成绩与各省无关联,不可按照高考成绩转专业。
四、转专业考核、预录取及确认规则
1.在规定的时间内,学院开展选拔预录取工作,获取专业预录取资格的学生才可以进行录取确认;
专业预录取的学生数可以大于专业招收计划数也可以小于专业招收计划数;大于专业招收计划数预录取的学生不一定最终一定会录取
2.每个批次只能确认一个转专业信息,每一批次确认结束后,系统自动按照排名,在专业招收计划人数范围内,系统自动进行实际录取;录取成功的学生,在接下来的批次中,不可以进行其他专业的确认;未录取成功的学生,在接下来的批次中,若满足确认条件,可以对其他专业进行确认。
教务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