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本科卓越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改革)及卓越师资(专业教学团队)行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4-18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落实同济大学“十二五”人才培养规划,学校依托“985工程”三期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本科卓越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改革)及卓越师资(专业教学团队)行动计划。通过专业核心课程改革,确保“知识、能力、人格”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标准落到实处;在专业核心课程改革的基础上建设专业教学团队,使专业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明显提高。专业核心课程根据评审和考核结果给予不同等级的教学津贴支持,专业教学团队以教改经费支持的方式进行建设。

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核心课程的申报范围及要求

1.各学院(系)应科学制订本学院(系)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规划,对每个专业的3-5门专业核心课程(规模大的专业可按专业方向建设)实施综合改革,在2011-2013年期间有计划地分批建设和申报。

2.此次申报的课程为2011-2012学年开课,以理论课为主的专业核心课程(双语、全英语课程除外)。2010年已经公示的专业核心课程毋须再次申请。

3.申报的课程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好。课程负责人只能是1名,为本校专职教师,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且必须要承担改革课程的教学任务。

4. 国家已批准进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专业,每个专业根据建设计划推荐3-5门专业核心课程。未进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专业,每个专业最多推荐3门。

 

二、专业教学团队的申报范围及要求

1.团队及组成

校级专业教学团队由专业核心课程整合形成,每个团队承担的课程至少要有3门进入本科卓越课程行动计划(专业核心课程改革)。原则上1个专业设1个团队,规模大的专业,可按专业方向设置教学团队。

2.团队带头人

带头人应是本学科领域或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教学工作,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重视并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对团队教师进行教学培训;积极探索并建立教学团队运行和管理模式,能够为高等学校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1名专家只能担任1个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各学院(系)应对建设条件尚未成熟的专业教学团队有计划地进行培育。

4.已获得上海市和国家教学团队称号的团队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推荐与评选方法

1.国家已批准进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专业,由所在学院(系)全面负责组织专业核心课程及专业教学团队的申报、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2.未进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专业,由所在学院(系)负责组织专业核心课程及专业教学团队的申报、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和相关材料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和遴选。

3.通过评审拟进行建设的课程和团队名单公示后予以立项。

 

四、申报及联系方式

1.进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专业,所在学院(系)将推荐课程的相关书面材料一份(附件12)及推荐团队的书面材料一份(附件45)于531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备案。相关材料的电子稿统一由院系发送至yao1981@tongji.edu.cn

2.未进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专业,所在学院(系)将推荐课程的相关书面材料一份((附件12)及推荐团队的书面材料一份(附件45)于59日之前报送教务处。相关材料的电子稿统一由院系发送至yao1981@tongji.edu.cn

3.材料报送地址: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南楼111

联系人:姚智圆、张婷;联系电话:65988916

附件1:2011年同济大学卓越课程行动计划(专业核心课程改革)申报表

附件2:2011年度专业核心课申报汇总表

附件3:同济大学专业核心课程改革评价指标(建议稿)

附件4:2011年同济大学专业教学团队推荐表

附件5:2011年同济大学专业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