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市教学团队和推荐国家教学团队的通知
时间:2010-02-26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19号)的精神,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实施方案》(沪教委科〔2009〕2号)的要求,市教委决定开展2010年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评选和建设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国家级教学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申报团队可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团队规模适度。鼓励坚持在一线教学的教师领衔申报。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 申报材料力求客观准确,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精益求精。重要教学获奖项目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二、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系)于3月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 2010年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4份,交到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南楼111室);
2.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eiyun@tongji.edu.cn。联系电话:65988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