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高[2007]7号)精神,我校将统一组织申报2007年度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的评奖工作。
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先进性、理论性和系统性。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选题恰当,取材合适,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教材质量在国内居先进地位或在同类教材中水平较高,在教学实践使用中反映良好。
2.评选范围为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间由出版社出版或修订出版,供普通高校本科或高职高专学生使用的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和电子教材等),不包括学术专著,并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著者)的教材。
3.参加评奖的教材必须经过本校2届学生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
二、申报要求
1.各院(系)必须高度重视教材评奖工作,积极组织参加评选,落实专人负责。在仔细核对本学院“2003-2005年教材出版目录”(如有遗漏或错误,应及时补充更正)的基础上,无论参评与否,详尽填写“同济大学2003-2005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附件1)
2.参加评选的教材主编应认真填写“2007年度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申报表”(附件3)一式二份交各学院(系)负责人。由学院(系)组织聘请2-3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校外专家至少2名)进行评审并填写“2007年度申报教材专家评审表”(附件4)
3.各学院(系)请于3月30日前,将参评教材材料,经主管院长审核、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南楼111室,联系电话:65988916。(表格下载请至教务处网站http://jwc.tongji.edu.cn/)
参评材料如下:
① 每种参评教材样书一本,修订版教材还应提交前一次出版的样书,电子教材需提供运行说明书;
② 每种参评教材的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教材专家评审表;
③ 学院(系)“同济大学2003-2005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和“2007年度同济大学优秀教材奖申报汇总表”;
④ 附件1及附件2的电子版。
教 务 处
200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