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同济大学和山东大学关于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我校今年将继续从本科生中选派部分同学到山东大学相应专业访学。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目的意义:我校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让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有机会到国内其他著名大学进行学习交流,培养具有开阔视野、开放意识的高素质人才,鼓励学生参加学校与国内其他著名大学的签约访学项目。
2. 选派专业:法学、国际政治、社会学、哲学、汉语言文字、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其他专业的学生如有意向参加访学交流,欢迎报名。
3. 访学时间:2009年9月—2010年7月。
4. 访学待遇:访学学生在山东大学学习期间,享受与山东大学学生相同待遇,如食宿安排、图书资料借阅、学生证和校徽发放等。访学结束,访问学生将获得山东大学颁发的学习证书,我校承认其在山东大学学习期间所取得的学分和成绩。
5. 选课事项:按照我校的培养计划和山东大学的教学计划及上课时间表,由学生所在学院帮助派出学生落实在接受学校的选课计划,要求访学学生每学期至少修满与我校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鼓励派出的学生尽可能在山东大学多选修课程。
6. 申请办法:有意去山东大学交流的本科生填写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内访学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附件下载),并交所在学院(系)审核。各院(系)核实申请学生的情况,并在学生申请表上签署院系意见。学生于2009年6月10日前将申请表和两张一寸报名照片交教务处长学制管理办公室(四平路校区行政南搂114室)。教务处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确定录取名单,被选派的学生将签订同济大学本科生赴相关学校访学承诺书。
7. 教务处将各学院选派的拟访学学生名单汇总后,寄送山东大学教务处。在本学期末,由教务处长学制管理办公室向访学学生发放山东大学报到通知和学生证。
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65983336迟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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