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9-05
各学院(系):
根据沪教委高[2006]49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申报和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我校2006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的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申报课程必须是2006年度校级精品课程
2、 申报方式:
填写《2006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二份,于9月2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