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同济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3-31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25号)文件精神,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建设,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同济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奖的推荐与评选。

一、评选范围、条件

本校各院系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校级、市级与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从事本科教学的参评教师须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连续3年以上(含3年)讲授基础课程;其他条件参照《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附件1)。评选原则上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

二、申报材料

1.第四届同济大学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院系汇总,审核、排序后提交,见附件2);

2.第四届同济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份(附件3);

3.申报材料12的电子版请发到邮箱yao1981@tongji.edu.cn

附件请至教务处网站下载

三、提交材料

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由所在院系严格审核并向教务处择优、排序推荐。主管教学的领导需在推荐人选汇总表上签字,院系盖章确认。

请各学院(系)于4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南楼111室。联系人:姚智圆  联系电话:65988916

 

 

附件1本科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汇总表

附件3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