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学业优秀的学生,根据《同济大学关于跨校辅修专业优秀学员奖学金评定办法》,同济大学设立跨校辅修专业优秀学员奖学金。辅修工程管理、行政管理和珠宝鉴定与营销管理专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同学可以参加2008年度优秀学员奖学金评定:
1、自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参加同济大学跨校辅修专业学习;
2、在2008年9月前修完全部课程且取得全部学分;
3、跨校辅修专业学习的全部课程的平均绩点在4.00(含)以上。
4、辅修在读期间没有受到学籍所在院校纪律处分。
详细评定办法见《同济大学关于跨校辅修专业优秀学员奖学金评定办法》。
根据评定办法,现公示各专业优秀学员奖预评定名单:
行政管理专业
平均绩点要求:4.27
预评定名单:
学 校 | 学 号 | 姓 名 | 平均绩点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0514026 | 王怡晴 | 4.40 |
上海体育学院 | 05620129 | 张孟勰 | 4.33 |
上海理工大学 | 05300102 | 忻晓烨 | 4.27 |
珠宝鉴定与营销管理专业
平均绩点要求:4.62
预评定名单:
学 校 | 学 号 | 姓 名 | 平均绩点 |
上海海洋大学 | 0592204 | 钱艺丹 | 4.75 |
上海财经大学 | 05067216 | 顾葭艳 | 4.62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0507014 | 林怡 | 4.62 |
工程管理专业
平均绩点要求:4.11
预评定名单:
学 校 | 学 号 | 姓 名 | 平均绩点 |
上海理工大学 | 05950124 | 魏云亮 | 4.11 |
公示期为2008年10月6日至2008年10月15日16:30,绩点达到各专业要求的同学(可见预评定名单),需要申请奖学金的,按要求填写《同济大学跨校辅修专业优秀学员奖学金申请表》,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本表应于公示期结束前送交同济大学教务处(四平路校区行政南楼220室,联系电话:65983634),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对奖学金预评定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同济大学教务处提出(021-65983634,tjdxjwk@163.com)。
同济大学教务处
2008年10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