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08年度“质量工程”的申报工作。
申报项目:
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教学团队
申报国家级教学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教学梯队,团队带头人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并坚持在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特色专业
1.原则上应为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的本科专业,也可为二级本科专业类。
2.申报特色专业应有志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实践教学等方面的改革和建设,形成该专业建设内容的相关参考规范,发挥推广和示范的作用。
三、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
1.申报范围:
(1)支持创业教育,开展创业教育探索;
(2)支持软件工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限“示范性软件学院”申报;
(3)支持文科基础学科教学和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限“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申报;
(4)支持生命科学与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限“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申报。
2.申报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应具备:明确的培养目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和 2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能够在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申报时间:
1.国家级教学团队:2008年6月10日之前
2.特色专业:2008年6月20日之前
3.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2008年6月20日之前
申报方式:
各学院(系)积极组织申报,相关负责人填写相应项目的申报书一份,毋需精装订。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将书面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南楼111室。联系电话:659889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