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学业优秀的学生,根据《同济大学关于跨校辅修专业优秀学员奖学金评定办法》,同济大学设立跨校辅修专业优秀学员奖学金。辅修工程管理、行政管理和珠宝鉴定与营销管理专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同学可以参加2007年度优秀学员奖学金评定:
1、自2005年秋季学期开始参加同济大学跨校辅修专业学习;
2、在2007年9月前修完全部课程且取得全部学分;
3、跨校辅修专业学习的全部课程的平均绩点在4.00(含)以上。
4、辅修在读期间没有受到学籍所在院校纪律处分。
详细评定办法见《同济大学关于跨校辅修专业优秀学员奖学金评定办法》。
根据评定办法,现公示各专业优秀学员奖预评定名单:
行政管理专业
平均绩点要求:4.37
预评定名单:
学校 | 学号 | 姓名 | 平均绩点 |
上海海事大学 | 0450100030 | 邓斐 | 4.67 |
上海杉达学院 | f04061618 | 李倩 | 4.40 |
上海杉达学院 | f03061621 | 陈佳琦 | 4.37 |
珠宝鉴定与营销管理专业
平均绩点要求:4.59
预评定名单:
学校 | 学号 | 姓名 | 平均绩点 |
上海杉达学院 | F05022112 | 潘 艳 | 4.93 |
上海海事大学 | 0441000217 | 叶?舟 | 4.90 |
上海理工大学 | 042B0103 | 谢益敏 | 4.59 |
复旦大学 | 0461102 | 司徒闵佳 | 4.59 |
工程管理专业
平均绩点要求:4.0
预评定名单:
学校 | 学号 | 姓名 | 平均绩点 |
上海电力学院 | 20041273 | 朱航 | 4.00 |
公示期为2007年9月27日至2007年10月10日16:30,绩点达到各专业要求的同学(可见预评定名单),需要申请奖学金的,按要求填写《同济大学跨校辅修专业优秀学员奖学金申请表》,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本表应于公示期结束前送交同济大学教务处(四平路校区行政南楼220室,联系电话:65983634),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对奖学金预评定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同济大学教务处提出(021-65983634,tjdxjwk@163.com)。
同济大学教务处
200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