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同济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时间:2005-09-11
各院(系):
  2004年同济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标
  在已有教学改革基础上,对我校本科人才培养中教学和教学管理领域的主要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改革实践,形成一批有实质性突破的成果,争取申报国家级及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通过立项,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改革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二、立项原则
  要求加强整合、注重实践、鼓励创新、力求突破。项目方案要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1.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2.着力于教学要素的优化配置。
  3.着重于已有改革成果的继承创新。
  4.努力突出同济特色。
  三、立项内容和重点
  围绕《“十五”期间同济大学发展规划纲要》、《同济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同济大学关于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本科生)的若干意见》及第九轮教改的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内容包括:
  1.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主要是指具有共性和综合性的课题。
  2.专业类人才培养方案及系列课程的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主要是在各类课程结构重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方法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改革实践。
  3.本科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包括开展双语教学,与国际一流教学接轨,探索国际合作办学新途径等。
  4.教育教学管理改革与实践。主要是探索适应新时期学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教学管理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等。
  立项重点是课程建设,包括:多媒体课件制作、双语教学、开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等。
  四、项目类别
  项目一般为期1-2年,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是对我校本科教育教学中重点、难点问题或某领域中有较大影响的课题进行研究与实践。一般项目是对某领域有一定影响的有必要进行立项的项目。
  五、项目管理
  1.申请者须填写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并经学院(系)初审,于5月10日前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教务处将于7月初公布获准立项的项目。
  2.项目的检查与验收、奖惩等按照同济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实施办法执行。项目经费使用按照《同济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教务处
2004年4月7日




  教改申请书

  教改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