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3年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04年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05-09-28

各院(系):

 

学校将对2003年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04年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有关院(系)重视抓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3年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

时间安排:各项目研究工作要求在1010日之前完成,由项目负责人进行书面总结。结题验收时间安排在1017---114日期间。

验收形式:由教务处或由教务处委托项目所在院(系)主持。验收专家重点项目不少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一般项目不少于3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专家人选由项目所在院(系)提出建议名单报教务处核定。验收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由院(系)确定并告知教务处教研科。每个项目须有专家填写“同济大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表”。验收结束一周内各院(系)将“结题验收表”、项目总结报告及成果一并交教务处教研科。

 

二、2004年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中期检查

时间安排:各项目负责人在114日之前对项目进行书面中期小结,填写“教改立项中期检查情况表”。

检查形式:由各院(系)在117---1121日自行组织检查。重点项目检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各院()确定后请告知教务处教研科。检查结束一周内各院(系)将项目中期小结、“教改立项中期检查情况表”交教务处教研科。

 

三、   项目因故未能按时完成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写出申请延期报告,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中期检查的结果将决定是否给予以后的经费资助。

 

请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告知有关项目负责人

附:1同济大学教改立项中期检查情况表

        2同济大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表

 

教务处

200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