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同济大学各类教育奖励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5-12

为奖励我校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在本科、研究生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和培养学生投入更多的精力。根据同教[2010]28号文件《同济大学教育奖励金评定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组织开展本年度教学奖励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教学效果好;

2、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或超额完成一学年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优良,且无不良评价或反映;

3、认真进行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在教学建设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本学年无任何教学事故(如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长时间不指导学生等),且在教学环节中无任何违规表现;

5、申请人工作需满三年,本校校龄需满二年;

6、满足申报条件(二)中1条。

(二)满足下列条件中3条,可获同济大学教育奖励金级别高,影响大的奖项

1、教学效果好,获得学生高度评价,并被评为校、市或国家教学名师,或获得学校师德、师风十佳教师,或在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中获一、二等奖;

2、承担校级以上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建设项目,成绩突出,在1年内发表2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出版高水平的教材;

3、获得国家教学成果或优秀教材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其中国家一等奖要求前5名,国家二等奖要求前3名)或上海市教学成果或优秀教材一等奖(要求前3名);

4、获得国家精品课程(要求前5名)或上海市精品课程(要求前3名);

5、指导学生获得上海市、国家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6、指导本科生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和省、部级一等奖项;

7、获上海或国家先进教育工作奖、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奖或其它同等奖项;

8、对全校教学工作有突出贡献。

 

二、申报办法

1、请各学院(系)根据申报条件及各类奖励金评选条件,将各类教育奖励金候选人名单及申报材料于 65 日(星期五)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2、各类教学奖励金“网上申报”系统的具体操作详见《同济大学各类教学奖励金网上申报系统操作须知》。

3、候选人材料除申请表外,应同时提供有关论文、教材、获奖项目等的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只需刊物封面及目录,出版教材只需教材封面)。已获奖材料不能上报。

4、宝钢教育奖励金申请详见《宝钢教育奖申报通知》。

 

附件:1、关于同济大学2010年各类教学奖励金

      2、同济大学各类教学奖励金网上申报系统操作须知

      3、2010年宝钢教育奖申报通知

      4、宝钢教育奖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