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关于开展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实施办法
时间:2005-11-07

同济大学关于开展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实施办法

(二○○五年六月十日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为在全校营造重视本科教学、重视教学质量的浓郁氛围,引导青年教师热爱本科教学工作,使其在教学上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并能在教学方法上不断有所创新、有所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  竞赛时间

每学年举行一次。根据教学安排总体情况,可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交替进行。

二、  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竞赛的当学期已安排有讲课任务、年龄在35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36岁至45岁之间的任课教师如有意参赛的,也可报名参赛。

三、竞赛形式

竞赛分为团体赛和个人赛两类。团体赛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参加,对于参赛人数少的单位也可跨学院组团参加,参加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人。团体赛按各参赛院(系)所有参赛人员的平均得分多少作为评选依据。个人赛按个人得分多少按序评选。

四、竞赛等级

团体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

个人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五、  评议组织

各院(系)选派一名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或近期退休的教师),与教务处专家督导组部分成员,合并组成讲课竞赛评议专家组。

六、  竞赛方式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阶段:在第5周至第10周进行。参赛教师无需专门为竞赛备新课。评议专家组根据参赛者讲课课程表,随机听课。专家对每位参赛者任意听课两次。第11周专家组开会综合评议,优选出20余名相对优异者参加决赛。

(二)决赛阶段:分下列两部分进行:

1、在第12周至第15周进行。所在学院(系)组织决赛者开公开课,学生、教师听课。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听课,委托宣传部录像。同时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反映。作为最后评定的主要依据。

2、在第15周以后进行,由学校组织专家、学生观看决赛者的公开课教学录像。在对学生进行问卷的基础上,由专家综合各方面情况最后评出获奖的个人和团体。

七、  竞赛奖励

对于竞赛获奖的团体和个人,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并通过校报、校园网等媒体进行通报表彰。

八、  评议内容

权重

评议项目

5

4

3

2

1

1

上课仪容

整洁

 

一般

 

不整

1

语言表达

流利简捷

 

一般

 

不流畅

1.5

板书艺术(页面布置)

赏心悦目

 

尚可

 

杂乱

1

内容衔接

转换自然

 

基本有序

 

转换无序

2

教学内容

紧扣大纲

 

基本满足

 

离题太远

1

师生交流

甚好

 

略有

 

无交流

1.5

作业批改

认真

 

一般

 

只有“阅”

1

上课节奏

恰到好处

 

尚正常

 

过快或过慢

2

课堂控制

控制自如

 

一般

 

场面混乱

1

课堂氛围

 

尚好

 

多数不听

1.5

多媒体等辅助手段运用

得当

 

一般

 

无或不得当

2

教学方法

先进

 

尚可

 

1.5

备课教案

 

尚可

 

1

教材选用

适当

 

尚可

 

不适当

1

讲普通话

标准

 

尚可

 

不标准

得分

                           (满分:100分)

九、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05-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