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是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负责全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有: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指示,坚持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确保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积极落实“本科教育是立校之本”的方针,努力提高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与办学成效。

    二、拟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规划与计划,制订本科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校本科教学体系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等。

    三、负责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等,组织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四、组织学院制定和实施本科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

    五、组织申报和评选学校各类教学奖励、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与优质课程,组织教学改革论文认定、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本科专业(含微专业、辅修专业等)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组织遴选和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七、负责本科生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材建设与管理、本科生导师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本科新生阶段、通识教育阶段的课程规划、建设与管理,同时开展通识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

    九、负责研究探索并推进实施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

    十、负责全校本科生的对外交流管理、全英文课程建设、留学生学位审核等工作。

    十一、组织学院开展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工作,开展校内外基地建设与经验交流,组织开展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十二、负责本科排课、排考和教室使用安排,负责全校本科生的主修专业确认、转专业、免试研究生选拔与推荐、学籍管理、选课管理、成绩管理、学历学位证书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三、参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会同学生处共同开展学风建设。

    十四、会同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开展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十五、承担同济大学教材建设委员会、同济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领导小组、同济大学教务委员会、同济大学多种形式办学管理委员会、同济大学中小学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同济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同济大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的下设办公室/秘书单位的相关工作。

    十六、承担其他与学校本科教学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