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关于新任教师教学方法培训的实施办法
时间:2005-11-07

同济大学关于新任教师教学方法培训的实施办法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为进一步落实《同济大学关于本科教学教师工作的管理条例》(同教[2005]34号),为新任教师为本科生上课做准备,提高新任教师的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宗旨

新任教师教学方法培训是学校教师上岗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培训结果将作为学校教师上岗培训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入选学校骨干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培训组织

新任教师教学方法培训由教务处、人事处组织。每学期举行一次。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是毕业生留校、外校调入和从社会招聘没有教学经验的新任教师。只有完成教学方法培训的新任教师方可提出课程的试讲申请。

四、培训安排

每学期第三周,各学院(系)将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安排落实培训的各项内容。第六周起,正式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期两周。

五、培训内容

1、听专题讲座。教务处聘请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对新任教师开设专题讲座。专题讲座内容如下:

1)教师职业道德;

2)大学教学方法基本规律;

3)板书的技术与艺术;

4)上课基本功——写、说、看;

5)如何备课、写教案及作业的布置与批改;

6)如何控制课堂气氛和教学秩序;

7)如何有效运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电子教案中教学规律的控制);

8)如何进行启发式教学做到引人入胜;

9)在课堂教学中如何贯穿学生素质教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10)怎样带好实践教学。

2、观摩影像资料。组织新任教师观看教学影像资料,上网观摩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的教学录像等。

3、参观优秀教案展。

4、进行学习小结。每位新任教师在培训结束前提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学习论文。

六、培训保证

参加培训的新教师必须保证参加培训的时间。

七、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2005-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