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分散实习组织工作管理办法
时间:2015-03-13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提高大学生校外实习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我校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专业采取了分散实习的组织形式。

分散实习是指由学生或教师联系实习单位,学生以个人或小组为单元,进入到校外企事业单位实习的教学活动。分散实习与集中组织的实习相比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分散实习的组织形式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主性,有利于学生以雇员的身份深入生产和管理的第一线从事实际工作,有利于缓解企事业单位因一次性接受过多学生实习而造成的压力,也有利于教师广泛接触社会,提高专业水平。但是,如果对分散实习管理不善,可能会造成放任自流,达不到实习的预期效果。为了规范对分散实习的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提出如下管理办法,望参照执行。

一、联系实习单位

1.联系和确定能满足教学要求的实习单位是确保实习教学质量的基本条件。

2.各专业必须确定学生校外实习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并在学生寻找和联系校外实习单位前向学生交底。应给予学生充裕的时间联系实习单位。

3.学生联系实习单位时,应带有学校给实习单位的介绍信,应说明学生实习的目的、要求、内容,介绍学生所学的主要专业课程、具备的能力和可从事的工作及谢辞等。

4.联系到的单位应有书面回执,回执中应简要介绍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技术、规模等状况,以及接受学生实习的意向。

5.学院应了解和掌握学生实习单位落实情况及实习动态,有专人监督实习过程。

6.负责学生实习的教师应对所选实习单位把关,不符合实习条件的应该重新联系。对于联系实习单位确有困难的学生,应由学院(系)帮助予以解决。

二、校外实习辅导员

1.在缺少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情况下,校外实习辅导员是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校外实习辅导员应具有较高的学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带教责任心。在给实习单位的致信中应一并将选择校外实习辅导员的要求告知实习单位。在单位回执中简要介绍辅导员的情况,并由学校负责学生实习的学院(系)把关。

2.校外实习辅导员应在实习前了解学生实习内容、要求,以及学生情况,实习期间与学校负责学生实习的教师取得联系,负责学生考勤,指导学生实习,实习后对学生实习作出客观评价并给出参考成绩。

三、实习指导书

1.在实习大纲的教学目的、要求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分散实习因实习单位的多样性,实习内容也应该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供学生和实习单位选择。这样既有利于规范教学要求和考核,又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实习内容的确定应有利于引导学生深入生产、技术和管理的第一线直接参加工作。应鼓励学生更多地参加实践。

2.实习指导书中要体现实习的目的和要求以及内容,应强调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学生经过日记和报告的撰写,及时记录、理顺所学感性知识,将感性认识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在实习报告中,应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实践和认识,开展创造性思维,撰写专题小论文。日记和报告作为实习考核以及实习成绩评定的主要参照材料。

四、分散实习期间的师生联系

1.指导教师要按实习计划检查或抽查学生实习到岗和实习情况。

2.指导实习的教师应进行分工,确定每位教师联系的学生。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宜过多,以15人左右为宜。

3.在本市实习的学生可约定日期返校,向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接受教师的指导。建立师生之间、教师与校外实习辅导员之间畅通的联系。同时教师应有计划地深入若干实习单位访问学生和校外实习辅导员、实习单位领导。在外地实习的学生应定期通过电话、网络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教师取得经常的联系。所有的联系都应保留原始记录,待评分时备查。

五、实习鉴定、考核

1.由校外实习辅导员撰写学生实习情况的书面鉴定意见,并给出参考成绩及学生出勤记录,由实习单位加盖公章,密封后交学生带回学院(系)。

2.实习结束时,学院应对学生进行书面考核或答辩等形式的考核,书面考核或答辩对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具有重要作用。答辩可分小组进行。

六、成绩评定

实习成绩的评定应综合考虑出勤、校外实习辅导员的鉴定意见和参考成绩,学生实习日记、实习报告、书面考核或口头答辩的情况等诸因素。没有参加实习、实习很不认真或弄虚作假者,实习成绩记为不及格,并且必须重修。

七、校外实习单位的联系与信息积累

加强与校外实习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充分掌握实习单位的实习教学状况,建立校外实习单位的信息库。校外实习单位信息内容含企业的各项信息,历年接受学生情况 ,是否有继续合作意向等。此信息可及时向学生公布,以利于以后学生选择。信息量越大,越有利于分散实习的组织工作。

八、附则

1.本管理办法自校长批准之日起实施。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