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选课
本科生院在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1.tongji.edu.cn)发布选课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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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查阅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专业课表后,登录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选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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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共分四轮进行 | |||
第一轮 | 每学期预计第16周 | 针对全体学生 | 课程不受容量限制,选课不分先后(随机筛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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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 | 每学期预计第16周 | 针对未完成选课的学生 | 课程不受容量限制,选课不分先后(随机筛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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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 | 每学期预计第17周 | 针对未完成选课的学生 | 课程受容量限制,先选先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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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轮 | 下学期第1周 | 针对未完成选课的学生 | 课程受容量限制(改选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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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结束后,学生务必查询课表,确认所选课程 |
2. 转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每学期开学第1周,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教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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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提交至本科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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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复核后,转接收学院会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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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入学院将签署意见后的报告返还本科生院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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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主管校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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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由本科生院办理学籍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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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到转入学院进行选课等后续事宜 |
3. 推免保研
本科生院根据当年教育部文件,公布我校推免工作的通知,并统筹分配各学院的推荐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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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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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对申请推免生的学生进行综合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报本科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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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将推免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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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将推免名单上报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4. 办理休学
生病休学 |
| 其他原因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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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填写《同济大学因病休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OA由校医院确认并签署意见 | 学生填写《同济大学学生因其他原因休学申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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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将表格交至所在学院教务科签署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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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院领导审批后,经OA提交至本科生院,审批通过后办理学籍变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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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根据学籍变动,通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
5. 办理复学
休学期满前一个月,学生填写《同济大学学生复学申请表》(因病休学的需到校医院复查、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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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将表格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签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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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院领导审批后,经OA提交至本科生院,审批通过后办理学籍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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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根据学籍变动,通知学生办理复学手续 |
6. 办理退学
主动退学 |
| 作退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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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填写《同济大学学生退学申请表》,交至学院教务科签署意见 | 学院教务科填写《同济大学对本科学生作退学处理意见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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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院领导审批后,学院教务科经OA提交至本科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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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核实后,报院长审批,并上报校长办公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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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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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由校办发至本科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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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发至学院,由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办理离校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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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到本科生院领取退学证明、肄业证明书(至少修读满一学年的学生) |
7. 补办学生证
学生填写《同济大学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向学院教务科提出补办学生证申请(补办理由须为遗失/损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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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院教务科核准后,学生本人携带一张一寸照片、学生一卡通和补办学生证申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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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后,学生本人自行领取补办的学生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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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科补盖注册章 |
8. 开具学历证明
毕业证、结业证遗失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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